出游被滞留旅行社没钱退款怎么办 多地探索质保金先行赔付新路径

发稿时间:2026-08-17 11:28:22    来源:网络    

出游在外,最怕的不是风景不如预期,而是行程突遭变故、旅行社却拿不出钱来退款。近日,青海西宁的一起案例,为这类旅游纠纷的处置提供了一个新样本:当地在全省首次启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先行赔付,10名因旅行社与地接社财务纠纷而滞留外地的游客,前后仅用3个工作日,就拿回了全部14万元预交团费。

这起纠纷的起因并不复杂。西宁一家国际旅行社承接了10名游客的赴欧出境游,却因与地接社发生财务纠纷,导致游客抵达外地机场后被滞留,原定行程全部取消。经文旅部门调解,双方虽签订了全额退款的书面协议,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多方筹措后仍有约14万元无法兑现,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转机来自一笔“沉睡”的专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须依法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出境社统一要求交足140万元,国内社为20万元,由文旅部门监管、审批划拨,专门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于2026年3月15日施行,进一步明确:在旅行社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造成游客预交费用损失,或违法拒绝履约导致游客滞留等情形下,文旅主管部门可依法使用质保金进行赔偿或垫付。西宁据此启动先行赔付,在与担保银行反复对接、厘清文书与划转流程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全额兑付。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钟栎娜看来,这起案例的意义不止于“把钱划出来”。它要求行政机关把合同关系、付款事实、未履约情况、退款金额和质保金使用条件一一核实,既保护游客,也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更关键的是,它推动了旅游纠纷处置从“企业愿不愿意赔”向“行政该不该兜底”的转变——过去文旅部门多是做调解的“中间人”,如今则依法直接兜底兑现,实实在在降低了群众维权的门槛。

类似的探索正在更多地方铺开。湖北赤壁从去年国庆前后开始试行旅游消费先行赔付,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证据充分的案件先垫付再向企业追偿,今年5月就曾为一名在宾馆摔伤的游客先行支付8000元医疗费用;海南自2023年8月起推广“海南放心游”先行赔付平台,游客提交真实证据后可快速获赔;今年6月,江西庐山依托“一机游庐山”数字平台设立旅游消费纠纷先行赔付专项理赔金。资金渠道与适用范围虽各有不同,指向的却是同一个方向:把保障的时间向前推,先解决游客的现实困难,再去依法厘清经营主体责任。

对旅游目的地而言,一套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权益保障机制,构建的正是游客对整个市场的信任。当“先解决困难、再追究责任”成为常态,维护游客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才算真正被打通。

  • 旅游攻略
  • 热门景点
  • 旅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