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雾霾定降尘指标 西安PM2.5浓度降5微克/立方米

发稿时间:2013-04-13 18:04:45    来源:www.029558.com    编辑:西安康辉旅行社

三秦环保行

  “我省关中城市群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召开会议,听取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情况介绍。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郝彦伟介绍,为治理大气污染,今年省政府确定了18项任务并分解到各部门。

  今年目标西安PM2.5年均浓度下降5微克/立方米

  近10年来,关中地区秋冬季雾霾天数显著增加,西安秋冬季雾霾天数占到总天数的70%以上。对此,我省将实行最严厉的环境质量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对我省关中地区的目标要求,2015年,关中PM10年均浓度下降14%、二氧化硫下降7%、氮氧化物下降5%、PM2.5下降4%,降尘强度下降10%(其中,西安和咸阳下降15%)。

  为了达到目标,经测算,比起去年,今年关中城市PM10年均浓度应下降6.5%、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5%、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零增长、降尘年均强度下降4.2%,西安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5微克/立方米;陕北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1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3.5%、降尘年均强度零增长;陕南地区所有指标继续保持达到国家二级新标准要求。

  重点任务

  机动车排污防治:年底前关中各市全面供应国Ⅳ油

  ■在关中地区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及国Ⅱ以下(含国Ⅱ)排放标准老旧汽车5万辆,重点淘汰重型载货黄标车,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

  ■西安市年内新建成公交专用道50公里,建成覆盖二环路范围内的“自行车服务网络”。

  ■年底前,关中各市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硫含量不大于50PPM);7月1日前,将普通柴油含硫量降低至350PPM下,推广使用柴油净化设备,改善柴油品质。

  ■关中各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要达到85%以上。各市(区)要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法电子监控系统。

  大气整治:每年12月至次年2月试行暂停土石方作业

  ■淘汰燃煤锅炉,西安市拆除城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50台,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微排放燃煤技术锅炉。

  ■到2015年,关中、陕北设区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西安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

  ■完成关中地区现有1248个加油站、37个油库和27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新建30个县级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

  ■发布雾霾橙色以上等级预警或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日标准且无改善趋势,各设区市应暂停建筑工地出土、拆迁、倒土等所有土石方作业。西安市在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试行暂停城市建筑工地出土、拆迁、倒土等所有土石方作业。

  ■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

  ■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

  燃煤污染:搬迁8家重污染企业

  ■淘汰宝鸡眉县东兴水泥有限公司等26家水泥生产企业或生产线;淘汰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25家企业或生产设施;实施宝鸡育才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等8家重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完成西安市灞桥热电厂等4家发电企业共9个机组的除尘设施改造,采取措施确保关中地区所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效率达到95%以上。

  保障措施

  西安80%区域禁烧蜂窝煤

  为保障目标完成,年底前关中各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

  省环保厅将牵头制定《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对各市(区)、各相关部门完成“治污减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地区,将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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