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站着讲解违法,被处罚了!
发稿时间:2017-09-05 09:46:08 来源:对话旅游圈高速路行车过程中站着讲解,3天12名导游因这种违法被处罚。
新疆晨报讯 伴随着吐乌大北线高速进入旅游高峰,每天通过该路段前往天池、江布拉克景区的旅游大巴车络绎不绝,高速交警也对于旅游大巴的各项交通安全隐患展开严查,8月27日到29日三天时间,高速交警在阜康收费站对于12名导游“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车辆在高速行驶 导游站在司机旁边危险系数高
8月27日早上9点,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在阜康收费站拦停一辆旅游大巴例行检查。据高支队阜康大队大队长杨凡介绍:“我们一上车就发现车上的乘客都系好了安全带,然而导游却站在驾驶员旁边的走道位置,面朝着游客一只手抓着栏杆一只手拿着话筒正在介绍天池的相关旅游内容。”据了解,这辆车从乌鲁木齐出发准备前往阜康天池,车上有20多名来自内地的游客,由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这名导游被交警处以20元罚款。
而这样的情况在很多旅游大巴车上都比较常见,因此3天时间高速交警对于12名导游进行了处罚。对于处罚,个别导游不理解:“在整个出游过程中,我是导游,我应该是有特权的,我站在走道位置面朝游客难道不是应该的吗?这是对游客的尊重!”“我是职业导游!旅游公司要求我们这样服务的!”“乘客都系安全带了就行了,我会扶好抓好的,还需要坐在座位上吗?”
然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20元或警告处罚。对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拒不缴纳罚款的,按照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也就明确表示,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所有的乘车人都一律平等,导游并不会因为职业原因享有“特权”。
杨凡告诉新疆晨报记者:“在旅游团出行过程中,导游站在驾驶员旁边的走道位置面朝游客讲解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但是这样的情况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从导游自身来说,一旦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导游背对着挡风玻璃根本无法第一时间发现,更不要说做出及时的反应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在急刹车或者打方向的时候跌倒,摔伤甚至被甩出车外。
而导游站在驾驶员旁边,一旦因为惯性摔倒,往往会影响驾驶员接下来的驾驶操作,从而影响全车人的安全。个别导游认为自己抓住栏杆或者扶手就能避免伤害,这本身就是错误的认识,就是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自身无法进行自我保护,因此车辆才设置了安全带更好的保护我们。”
对此,高速交警要求所有导游在车辆进入高速路行驶过程中必须坐在座位上,系好安全带,通过话筒进行讲解,需要和游客互动的时候,必须在车辆进入服务区停稳之后,才能站起身面对游客进行互动。
交警继续严查旅游客车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细节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到今年全国涉及旅游大巴车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为此高速交警也将保障旅游大巴车的安全出行作为重点工作,因此除了对于导游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处以外,对于其他存在引发事故隐患的相关细节,高速交警都在严格查处并且要求整改。
据杨凡介绍:“比如我们阜康大队辖区,我们除了对于旅游客车超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规上下客、违停等常见违法进行查处以外,对于车辆的雨刮器能否正常使用、车辆灯光和反光膜能否正常使用、车辆是否携带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等细节问题也严查不怠。”另据介绍,旅游客车上音响声音过大,往往会导致驾驶员无法听到其他车辆的喇叭声,也会成为安全隐患,对此高速交警一经发现就会要求勒令整改,对于车内音响音乐声音过大已经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证据确凿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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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大多没听过这个规定 如果处罚会感到很“两难”
新疆晨报讯(记者 索子鸷)事实上,新疆晨报的记者了解到,导游站立讲解并不符合国家要求。去年,国家旅游局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指出,导游不得站立讲解,且旅游客运车辆需设置“导游专座”。
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然而不同地区的执行标准却不经相同。目前,新疆地区的旅游大巴车均设有“导游专座”,但是导游不得站立讲解却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数导游甚至没有听说这个规定。为了和游客面对面互动交流,导游在平时接团讲解过程中,几乎都是站立讲解,因未系安全带被交警处罚,面临“两难”境界。
“我从刚开始接触这个行业开始,就是站立讲解,这已经成为导游的一种习惯。导游有导游专座,就是在旅游客运车辆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通常,游客上车以后,导游会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但沿途导游几乎都是站立讲解,讲解过程中抓紧扶手,这样能看到游客的表情,便于和游客互动,调节现场气氛。游客也能根据导游的手势,观赏沿途风景。”导游王杰说,对于导游站立讲解并没有明确要求,如果让导游坐在座位上讲解,可能需要适应很长一段时间。
导游张新华做了七年的导游,平时跑乌市发吐鲁番的旅游团,路上三个小时,她至少要讲解一个半小时。从出乌拉泊收费站开始,就开始讲解新疆的风土人情,沿途经过风力发电站、盐湖、达坂城、小草湖和三十里风区等,每经过一处都要站起来耐心讲解。
张新华坦言,导游在讲解过程中不系安全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驾驶员紧急刹车的时候,导游背对着驾驶员,不能看到车前方的视野,一旦发生事故不容易躲避,内地就曾发生过多起类似事故。导游不系安全带,交警开罚单,是为了让导游提高安全意识,但如果导游真的坐着讲解,实施起来会很难,可能会存在游客投诉导游,不容易落实。
港中旅国际新疆旅行社人事部经理周华介绍,导游在进行岗前培训时,为了安全起见,要求旅游车辆高速行驶中,要系好安全带,导游避免站立讲解。有些导游在讲解的过程,可能存在站立讲解的情况,今后会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保证导游安全。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相关人员介绍说,目前,新疆的旅游大巴车上设有导游专座,即第一排靠近通道的位置,上面标有“导游专座”字样。导游不得坐在副驾驶的折叠座椅上,这个折叠座位既无扶手也无安全带,容易疲累,而且非常危险。但对于导游站立讲解并没有明确要求,建议导游自觉系好安全带,避免站立讲解,并配合司机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
文章来源:对话旅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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