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 ①先走其他地区再来参团或先参团再去其他地区的游客(往返地区不一致或与客源地不符)。
  • ②残疾人、回族、维族、港澳台同胞、旅行社从业人员及亲属、华侨及外宾恕不接待(因宗教习俗不同,暂不接待)。
  • ③团队打散或认识的人擅自拼在一起的散客(如同一个单位分批、分天走或者不认识的当做一组人发计划的,一经发现成本结算)。
  • ④记者、导游、四川人,旅游从业人员及其亲友等恕不接待,孕妇恕不接待。
  • ⑤组团社未买旅游意外险、没有客人身份证号码、没有准确的计划单我社不予操作。
  • ⑥客人行程与我社所给行程不一致或者客人身份证信息明显与真实不符的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