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1、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登机/火车/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3、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飞机票 特价票全损 ,出发前3天内要求退团,还须另外赔偿_ 200__元/人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1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 80_%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4、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5、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旅行社,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 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游览行程中所签的证明,确认书等其他书面性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