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泰国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礼貌行为,我们鼓励游客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给予相关服务人员小费,除行程中所列导游服务费外,日常的行程中将会产生的小费如下:

A:出入关小费10-30/人 B:按摩小费50铢/人 C: SPA 小费100铢/人 D:房间小费 20铢/房/间/晚 E:泛舟小费 50铢/人 F:行李小费 20铢/次(如有需要) G:所有为您做过服务的工作人员50---500铢/人 共计人民币:50-100元左右!

温馨提示:给小费本身是一种礼貌行为,切忌勿使用零散硬币,这在泰国被视为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及对出团日期、线路等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65岁以上的老人参团需有直系亲属的陪同,患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境外不得离团,如放弃行程需付脱团费500元每人每天,并自理一切的意外!

补充说明:由于每年11月—来年4月为普吉岛旅游旺季,限于普吉SPA接待能力有限,固此阶段行程中所含的SPA我们将尽全力给客人安排,如未能安排将用国际人妖或泰式按摩等其他旅游项目代替,谢谢!


1、境外住宿为双人标准间,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的导游有权采取加床或拆分夫妻来处理。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任何非官方网站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标准,都属于该网站自己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和星级。行程内提供的酒店信息仅供参考,最终入住酒店有可能受普吉岛当地接待及预订情况限制有所调整。

2、如因游客证件不足七个月有效期导致的无法正常出行或拒签所产生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4、患病及孕妇不得参团,60岁以上老人建议由亲属陪同,70岁以上的老人应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报名,并且在报名过程中需同旅行社签订免责责任书。如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应在报名前事先明确告之我公司。

因不可抗力(包括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或者意外情形(指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件和特殊情形。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做出说明并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意见后对相应内容予以调整或变更。因客观原因无法征求意见时,并在事后予以说明。

在旅行前与旅行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旅行社与游客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后退还剩余旅游费用。无法按原计划安排行程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游客应配合领队完成旅游行程,如在旅游期间出现纠纷或者我公司违约时,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适当补救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有权要求旅游者予以配合处理,游客不得以拒绝入住酒店、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扩大影响,不得就此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应配合旅行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旅游者如为团体及单位的性质,合同签约人有义务将合同及旅游行程安排、标准及要求等事项提前告知其同行参团人员,所签合同及其附件条款均适用于该团体所有出行人员。

旅行途中请游客认真听从导游的讲解及行程安排,配合领队及司机的工作。游客应根据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及须知准备相应出行物品,并提前查看境外温度,依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准备衣物,并携带常备药品(晕车药、感冒药、创可贴、消炎药、止泻药及个人常用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