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1.此行程报价已包含旅行社责任险,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条款,请提示游客按照旅游保险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或无法乘飞机或火车造成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 与游客签订合同时请仔细核对游客身份证信息,将准确的身份证信息提供我处,如因游客自身或组团社原因提供错误名字导致游客无法正常登飞机或火车者,我社协助处理,但产生费用需游客或组团社自行承担。
4. 地接社能对行程前后互换,但不减少景点,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5. 酒店住宿如产生单男单女,用三人房调配或补差价,双方操作以传真盖章确认为准。
6. 景点大门票持军官证,全国离休证或导游证的客人全程出示证件后不产生门票者折扣价现退。
7. 游客的投诉以在当地意见书及签字证明为准,请游客务必认真填写意见单,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有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旅游目的地当地用固定电话拨打质量监督电话13356905070,有争议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 为执行新旅游法规,如果游客在当地参观其它项目(在完成当天全部旅游项目,利用自由活动时间,且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前提下),麻烦自行前往景区办理。